超級噁心的一次入住體驗,剛進門不到半個小時,報了警。房間門放了一個機器人小童玩具,淘寶搜玩具一百多,進了房間我女兒拿了一下那個機器人,床單就臟了,機器人後背背了一些超級噁心的臟水,我們要求換下床單,房東跟我們要求賠償230元。而且房東一直説,我們不該動他的東西,不該玩這個機器人,不讓動,為什麼要放在房間裏呢?我們花了錢就有使用權!你們如果選擇這家公寓,千萬小心,別動人家東西,床也要輕輕躺,別整壞了!這個房東真的很無語!
民警過來處理,剛走,不到5分鐘,給我們斷電了,他説不是他,鬼才信,有這個巧的事,因為有警察,又斷電,我們孩子受到驚嚇,一直哭,我們半夜沒有住,出來重新找的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