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預訂的時候,寫的訊息是14:00可以入住,但是已經14:41了,還正在打掃,不能入住,打掃的阿姨人不錯,讓我們進屋先坐着,最後結束打掃的時間已經是15:00以後,中間曾與我們協商,我們本着相互理解的原則,在樓下等了四十多分鐘,等着他們打掃,也曾同意更換其他同類房型。來天津遊玩一共兩天時間,等房間等了一個小時。房間中上下層,下層一張床,床腿是用透明膠布纏的,翻身聲音巨大,枕頭上有着明顯的汗酸味兒。樓上兩張床,其中裏屋的小床的被罩沒有更換的跡象。樓下的床周圍沒有電源,手機充電極不方便。隔音差,隔壁房間吵鬧到下半夜。第二天中午店家問退房問得很及時,不到12點就來問。退房時沒有任何人檢查房間。我們離開酒店後一個多小時,店家發微信來説我們消費四個一次性毛巾浴巾,説每個15,要從按金扣60,我們用的時候,袋子放在那裡周圍沒有任何價格説明,袋子面上也沒有説明,入住指南里也沒有任何説明,交涉過程中經過店家提示,我們才發現袋子的另一面上面有15塊錢一份的價格説明,店家給我們兩種選擇,要不就從按金扣60,要不就把東西送回去,我們出來玩一趟,等房間已經花了一個小時,不想因為這種事再浪費時間,但是對於這種沒有明確説明過的消費項目我們當然也不能接受,中間店家曾要求用兩個的錢換一個好評,進而又問可不可以一共收20,但是需要給好評,對於這種行為我們不能接受,誰出來玩一趟還差這四個一次性浴巾的錢,而且一個這樣的一次性浴巾15塊錢,不知當地的消費者協會和物價局會有什麼説法。對於這種對待遊客的方式,不知當地文旅局有什麼樣的説法。真的很好奇,對於這種你對他百般容忍本着相互理解與其溝通的店家,為什麼不反思自己的入住説明還不夠清晰,自己的消費價格標簽做得還不夠清晰,而是一味地讓遊客在不明的消費和違背初衷地給好評之間去做權衡和抉擇。在交涉的過程中,店家至始至終沒有説一句“我們的入住指南的確還有對消費物品解釋不夠清晰的地方我們會完善”或者“我們物品的價格提示今後會做得更醒目保障遊客的權益”甚至連一句反思或者表達任何歉意的話都沒有。而最終店家衹退了40塊錢按金,我們被迫帶回4個價值15塊錢,共60塊錢的一次性毛巾,對於這樣的店,如果其他消費者可以看到,還是要多提前瞭解,住店時要謹小慎微,以避免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影響出行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