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攜程定的酒店,由於同行人懷孕不能出行,我提前一週多和平台協商,畢竟特殊有因,也不想故意取消。攜程卻以不可取消這條霸王條款一直拖着處理,我説已經違反國家規定的條例不成立的,厲害的客服人員説既然我們寫了不可取消肯定也是可以的,罔顧國家法條!直到我説要去消協投訴升級到主管處理,要我同行人出示這個那個,要1證明給1,又要2證明,給了2,又要3證明給了3,又要4等等,一直説和酒店方協商,拖到我12號傍晚了還沒給我處理。再怎麼協商,一個酒店的房間取消不至於一週多還沒處理好吧?12號實在沒辦法不想損失7000多衹能找我老公特地跑香港就為了住這個酒店。但是説説這家是五星級,這是五星級酒店的衞生嗎?沙發上的靠枕拿起來還有上一個客人遺留下來的。不管攜程還是平台都是處處驚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