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房間貨不對板,別讓“美麗謊言”得逞,人們預訂酒店,主要通過在線旅遊平台展示的酒店訊息如設施、環境、價格等因素來決定。
1.房內異味問題,進入房間後,是一股刺鼻的煙味,令人感到不適。環境讓人心情低落,無法放鬆休息,影響整體體驗。
2.沒有wifi也沒有提前告知,需要每位房客詢問才明確説明壞了,壞了也不道歉,或者説一些讓讓理解的話語,就説讓人用流量,那麼,你退錢給人家買流量啊,就説無法上網沒辦法,完全沒有履行提前告知的義務,沒有誰的生活容易,躺着容易、不賺錢容易,這種服務態度怎麼回事啊?
3.平台展示的部分酒店宣傳圖片“看上去很美”,實際入住後會發現該酒店客房“很醜”,宣傳與事實是“天壤之別”,權益受到了侵害。(包括房間無光、有水漬、房間有異味、房間沒有窗户、洗衣機故障、服務差、無wifi)
4.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經營者存在虛假宣傳、欺詐行為,消費者可要求經營者三倍賠償。賠償金額不足五百元的,也按五百元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