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連住了3天,走的時候前台要求賠償被姨媽污染的床單,被罩,浴巾共300元,另外30元超時一小時的費用,我們超時半個小時收取一小時的費用,而且在後續的投訴過程中,酒店工作人員滿嘴謊話,説保潔阿姨第一天就進行了清洗並發現洗不乾淨才要求賠償,我們三天並沒有要求保潔阿姨打掃,衹進行了洗漱用品及瓶裝水的更換,不存在更換床單被罩等,酒店在沒有進行清洗的前提下,認定無法清潔乾淨,並且謊稱提供酒店物品的進價單,實則讓我們把床單被罩自行帶走,態度極其惡劣,且價格虛高,酒店還謊稱提供監控來掩蓋他們的罪行,真是謊話連篇,家人們,避大雷。而且多次打電話催促退房,真是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