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l0113我嘗試在凌晨12:30/1點左右入住,夜班辦事員無法幫我簽到,因爲他因爲去不受歡迎的網站而被公司網站踢掉了。嘗試了大約20-30分鐘後,他才可以幫我簽到。所有的停車位都拿了,所以我回了辦公室,被告知可以停在酒店附近的草地上,第二天回到車上,我拿到了停車罰單。在我逗留的三天裏,我到辦公室投訴機票,並讓他們爲我減少機票費用。我還抱怨說,我因爲使用房間保險箱而被起訴,但我沒有要求。我總是被告知,經理必須批准信用證,但沒有人能夠通過電話與他聯繫。最後被告知信用卡已批准,文件已轉發,到我的信用卡的信用卡將在5-7幾天後出現。入住三週後,我未收到信用卡,並給辦公室打電話,與值班職員通話。他說,他會登記入住,然後給我回電話,當然沒有發生。至於便利設施和酒店房間:補充早餐是一個笑話;房間裏的牀應該在幾年前就扔掉了。每次我進辦公室,總有人抱怨。我住酒店的唯一積極意義是,我沒有在酒店被搶劫或襲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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