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3入住,5/1當晚入住就發現沒有空調,電話至前台溝通,送了一台風扇到房間,但半夜小孩熱的睡不着,一夜沒有睡好。第二天晚上18:00左右同行朋友先去投訴,我們吃完飯再一起過去,問今晚是否空調正常使用?並要求賠償,當時值班經理説,去申請,我們要求21:30之前給予答覆。22:30我們一行四人去他們茶社溝通,換了一個值班經理,也不告知她叫什麼,什麼職位,無法溝通後,她突然説報警,就打了110。值班經理給的第一個方案:説今晚空調肯定是沒有的,因為物業把空調關了,他們沒有鑰匙,給我們旁邊全季開一晚讓我們住,(房費她自己來付)第二個方案:可以退一晚房費,但要我們現在馬上離開酒店。這個是一個酒店值班經理給客人的解決方案???第三方案:我們同行所以房費打7折。我也給攜程打電話投訴,但是當時警方在場,所以衹能現在協商。5/3凌晨00:35還是沒有結果,警察走了,值班經理説,反正衹能7折,我們就回房間了。這期間攜程客服一直電話和我溝通的,5/3、5/4攜程投訴客服也一直再和我溝通,最後是攜程自己賠付的一晚房費,該酒店不做任何賠償,理由是,同行朋友代表我們五家人已得到了賠償,覺得這個好笑嘛,酒店沒有問過當事人,就這樣處理了,而且朋友退房時,我也在場,根本沒有什麼代表所有人做出決定。這個酒店的工作人員根本不符合酒店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