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乘機人員
有心腦血管疾病、高血壓、心臟病、懼高症、暈機症、孕婦、酒後人員、受藥物影響人員、危重病人及有嚴重平衡器官功能異常等不適合空中飛行疾病的人員不能乘機。
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狀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人員安全的人員,以及依據中國民航相關法律、法規,不能乘機的人員,飛行基地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乘機。
乘機人員須保證本人身體健康,無任何前述疾病或身體狀況,如因乘機人員隱瞞身體狀況,在乘坐直升機過程中引發疾病的,商家及飛行基地營運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B-安檢與物品
依據中國民航相關法律、法規,為了簡化安檢手續,乘機人員登機時不得攜帶任何行李。
禁止隨身攜帶行動電源、攝影機、攝像機、自拍桿,以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刀具、打火機等有任何潛在危險的物品、危險品及通航活動禁限帶物品登機。
乘機人員應接受安檢員檢查,拒絕接受檢查的飛行基地營運方及其工作人員有權禁止其登機且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C-登離機注意事項
乘客應按照飛行基地工作人員引導的路線登機和離機。乘機人員須注意自身衣著,禁止穿戴和使用帽子、絲巾等鬆散物品乘機,以防被風吹落,影響飛行安全。
家長及監護人須看護好兒童、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及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服從飛行基地工作人員的安排擅自活動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乘機人負責並承擔全部後果。
D-飛行安全
乘坐直升機時必須聽從機長指揮。就座後立刻繫好安全帶,不得擅自觸碰直升機上的任何操縱系統或其他設備開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