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法院是落傑斯設計生涯中的一個重要建築,也是歐洲新形象的代表作之一。歐洲人權法院的形象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歐盟在人權上的態度。從這個角度來看,建築就應該做得更有人文氣息,給人以安全感,還要注意建築的質量以及與環境的和諧。歐洲人權法院位於法國的斯特拉斯堡,該法院遠離市中心,但靠近大河,緊臨歐洲議會建築群,希望可以做出一個有標誌性的建築。 建築所採用的材料都考慮到建築的質量要求和環保要求。建築的心臟主體是混凝土,鑲有玻璃的不銹鋼面板,後半部分主體也是混凝土,上設有遮陽板。同羅傑斯以往的建築一樣,建築材料的顏色也是很鮮艷的,紅色的結構構建外露,在建築中形成了其特有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