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們和家人在這酒店的第二個晚上,當晚我們因事直至凌晨2點才回到酒店,上到房間門口發現電子匙卡開不了門,兩間房門都開不到,去接待處亦沒有職員當值(晚上10時後會沒人),檯頭留了聯絡電話,打了十次都沒有人接聽,導致我們全晚都不能進房間,只能全晚在pantry等候,到了早上八時才有職員返酒店上班才幫我們開房門,女職員表示抱歉和立即幫我們開房門,叫我們稍後等懂英文的男職員回來作商討。懂英文的男職員沒有提供任何解釋為何匙卡不能開門,同時亦對於賠償感到非常抗拒,態度十分惡劣,完全沒有感到抱歉的意思,最後去到鬧交的局面才同意賠償我們不能進房的一晚。現在因為房間有問題,所以我們才發現根本沒有任何職員在晚上能提供任何的協助。所以如果你入住這間酒店的話,你不要期望有職員在晚上能提供任何對於緊急情況的幫助。
另外,這酒店沒有電梯,亦要求客人換上酒店的拖鞋才能進酒店。穿上鬆身的拖鞋捧着行李上樓梯是非常危險的事情,極容易絆倒。不建議行動不便人士住這間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