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了一晚上車興致勃勃來到林州準備自駕太行。結果遇到這種酒店,睡覺被人趕。
我凌晨五點到的,開了整整14個小時啊,訂的是9號的酒店,10號退房。
凌晨5點前台也跟我辦理了入住
當我睡到中午1點時,前台打電話讓我退房。
説我不是8點後入住,凌晨5點入住的算當天。我問她昨天怎麼沒有説,她就説了句忘記説了,“對不起”先生您這邊要馬上退房或者續住。
我這一聽馬上就火了,你們前台當初辦理的時候看到我的訂單是10號退房,為啥不説,等我睡了一半才説。如果你説明瞭,8點後入住,10號退房肯定能同意,車上我可以呆三個小時沒問題。
這種服務態度無法接受,續住個鬼,立馬就走。必須差評!
關鍵我離店後,我的攜程訂單顯示還未入住,明顯他們是知道的,凌晨5點辦理不了入住為啥不説,這明顯欺負人。未入住的那個訂單,我也是可以點退款的。但是我覺得還是氣不過,這一兩百無所謂,這酒店必須得差評。
另外,這個投訴衹能找攜程處理。這次住宿真的是一次體驗非常差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