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hanice Henaway在這家酒店住了4晚,支付了800美元以上。另外必須支付200美元的押金。
入住後20分鐘,將我的物品存放在酒店房間。
經理敲了我的門,告我在他的酒店裏抽菸*********。
令他吃驚的是,我說的是真話,他爲指控道歉。
退房當天。我打掃了地板和所有其他。退房時拍了照片作爲房間的證據。
意識到我沒有退還我200美元。要求退還我的押金,因爲它沒有退回到我的帳戶。
經理否認向我支付我的押金,並聲稱他必須爲清潔工人支付額外的40分鐘,他們在我們的牀下清潔。他從未說過這將是拒絕我全額退款的理由。
我離開房間乾淨,結賬時沒有損壞財產,正如經理指示的那樣。我證明我當然不是在他的酒店吸菸*********。
他仍然拒絕給我200美元的押金,完成了關於他的客戶服務的投訴表格。
永遠不會再呆在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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