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沒有給出好評,還是需要解釋幾句理由:
1、深夜到達,接近“酒店”時接到老闆電話,告知他人不在本地,且預訂的房間因某種原因不能入住,可以換成另外一棟樓的其他房間。因此可以得出兩個結論:第一、我預訂的並非是酒店,而是民宿,此為攜程的問題(不是説民宿不好,民宿就應該放進民宿頻道,不應該放到酒店版塊給用户選擇帶來錯誤訊息;第二、此時不管我選擇離開,還是接受老闆的提議換房間,老闆都已經違背約定———提供客人事先預訂的房間,給客人合理的服務。此為該“酒店”的問題;
2、太晚、太冷、太偏僻。接受老闆提議,進入某套別墅的房間後,因為第二天早班機,打算迅速洗澡睡覺。打開洗手間台盆水龍頭,黑水流了五六分鐘後終於清澈,但沒有熱水。浴缸也是同樣的情況。微信問老闆,老闆回覆多放一會。又放了二十分鐘,無解,還是冷水。幸好旁邊有個淋浴頭是獨立熱水器,解決了洗澡問題(第二天早上用淋浴頭洗臉,淋了一身);
作為客人,購買了住宿服務,能住上自己選擇的房間,用上熱水,應該不算過分。
以上是“服務”和“設施”兩項給了2分的原因。
PS.事後攜程補償了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