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ena
2025 年 2 月 22 日
【住個酒店,我們居然報警了】【住個酒店,我們居然報警了】【住個酒店,我們居然報警了】
【報警原因】:我在浴室洗澡**着的時候,與闖入的男性工作人員四目相對!因為浴室的燈在按亮之後10分鐘不到就會自動熄滅(非常奇葩的設計!),所以我沒有關浴室門,衹能借助外面的燈光洗澡。但我從來不知道自己在酒店房間還需關掉浴室門以防他人闖入。但我非常確定,在踏入我們房間的那一刻,工作人員就能聽到裏面有水聲,就應立刻退出房間,可他一直往裡走,直到看到了我。
【酒店解釋】:大堂經理範經理在得知此事後,第一時間反覆強調他們敲門了,也按鈴了,沒人應答才往裡走的。關於水聲的問題,一直在強調聽不清水聲,所以才繼續往裡走。
【警察出警後的現場還原】:警察上門拍照取證,且經過多次試驗後證實,在浴室門開着的情況下,一打開我們房間的大門就能聽到清晰的嘩嘩水流聲。本次入住的是套房,要從大門到達敞開的浴室過程中,雖能清晰聽到水聲,但步行過去仍然還是有一些距離的。也就是説,踏入浴室的男工作人員有那麼多步的機會都可以回頭,但他沒有!
【酒店處理方案】:範經理從一開始矢口否認能聽到水聲,衹打算用個小果盤和兩個熊貓玩偶打發我,到警察試驗後不得不承認能聽到水聲,提出退一晚房費。此時的我真的被氣笑了,這個方案根本不足以彌補我的驚嚇。同時,我也在網上搜尋了一番同樣情況下的酒店解決方案,提出了退掉入住的2晚房費+賠償2晚房費的要求(同樣案例,在某書平台的搜尋,甚至是有賠償20晚房費的先例)。最終酒店在經過長達6小時的所謂和上級協商後,終於同意了我的訴求。但故事還沒完,更令人氣憤的事情出現了!
【酒店要求全平台不能留下任何差評】:酒店雖同意了我的賠償方案,但前提是要我簽署一張協議,我不可以在任何平台發佈關於這次事件的評論,不然要負法律責任。範經理此時感覺也不想再裝了,直接脱口而出“我們願意補償你了,怎麼還要寫差評”。(後來對峙中矢口否認説過這樣的話,但和她的每通電話我都有錄音,歡迎來反駁),那語氣,彷彿我是蓄謀已久來搞敲詐一般。於是,我直接拒絕了這個要求,賠不賠償已經不是我最重要的事了,我必須把事件原原本本還原出來!
【最終方案】:在拒絕了簽字後,酒店方直到我們退房的時候,都沒有任何人再對此事進行任何跟蹤,範經理在我們離店時候看到了我們,但他有種********擺爛感,冷漠且沒有任何錶示。最後,我甚至是從攜程的回訪電話中,才得知了最終結果。酒店衹同意賠付一晚的房費,其餘的三晚攜程方對我進行賠償,在這邊先給攜程一個大大的贊,一直全程跟進投訴進度,且大氣地幫酒店擦了屁股。
一個酒店,在最基本的安全性都無法保障的前提下,也完全可以預想到客户服務一定是配套的極其差勁。我在這裏想原本地把事件還原,給廣大的消費者一個參考,也希望酒店的老闆能正視員工的培養和培訓問題!這次是“誤”闖浴室,不知道下次是什麼惡性事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