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條件最差。在付款首付期間,我們被告知要在晚上 9 點之前入住,並在第二天晚上 9 點退房。當我們到達時,業主說您的支票將於第二天中午 12 點收到,如果您不喜歡,我們可以退還您的首付。我們預訂了 2 個房間,這就是我們所聽到的。我們還支付了 24 小時的房費,但對我們來說,我們損失了 9 小時的房費,因為第二天還有其他人預訂了房間。先到先得無效。第二天我們上島後希望當我們要洗澡的時候水太弱了因為他們打電話給沒有預訂的人去那裡的淋浴間洗澡所以我們預訂房間的人無法做到我們自己完整和容易。這不是我們第一次預訂過夜房間,但這是我不想推薦給我的朋友和同事的第一個旅行旅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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